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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小产权房最新政策了解

 7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2015-07-16 10:31:56
导读: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在我国法律上,没有“小产权房”这个词,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因为该类房产没法办理房产证,即在法律上购买者只享有使用权,不能享有完全的产权。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规的过户手续...

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在我国法律上,没有“小产权房”这个词,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因为该类房产没法办理房产证,即在法律上购买者只享有使用权,不能享有完全的产权。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规的过户手续。买小产权房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第一,法律风险。

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法律性质。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购房人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第二,政策风险。

如果购买的是在建项目,遇上相关部门整顿小产权房,可能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拆。购房人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境地。

第三,过户风险

小产权房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

第四,办证风险

小产权房不能取得合法土地证和产权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时,被拆迁房屋必须提供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为补偿的依据。

第五,财务风险

如果买卖双方出现交易纠纷,就郭先生和卖家这样的情况,法院针对数额比较大的借款,买方有借款取证的责任,如果真相被揭开,法律肯定是不会支持这样的债权关系的。

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在全国选取33个县(市)进行土地改革,但该文件一直未对外公布。从中农办主任陈锡文、国土部部长姜大明等官员的解读来看,本轮土地改革不包括小产权房;目前正在推进的不动产登记,小产权房也同样没份。

据悉,本轮土地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较大幅度提高了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原来的法律规定是,按被征农地的原有用途来确定补偿,补偿上限是不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下一步的要求是,将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和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情况,来确定农地征补标准;对于政府征地造成的失地农民,将全部纳入养老、医疗等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补偿标准之外,所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只是限制在乡镇企业用地,而且“入市”的前提是,必须符合国土部的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农民还是只能一户一宅,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还是限制在本村村民之间,严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地盖房。

目前全国共有16.5万平方公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其中农户宅基地占比70%,乡镇企业用地占10%。


关键词: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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