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企业为员工缴纳养老和医疗等项保险,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且,这是国家法律赋予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但是,某些不法企业竟然用虚假证明来欺骗员工。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不能装聋作哑,而且应当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据华商报3月12日报道,进公司两年后,因对薪资发放不满意,罗晓天(化名)想要离开时,... |
企业为员工缴纳养老和医疗等项保险,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且,这是国家法律赋予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但是,某些不法企业竟然用虚假证明来欺骗员工。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不能装聋作哑,而且应当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据华商报3月12日报道,进公司两年后,因对薪资发放不满意,罗晓天(化名)想要离开时,才发现公司并没给他缴纳过社保,可是之前公司投标时用的养老证明是哪来的?2013年3月,罗晓天应聘进陕西科胜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投标。罗晓天说:“当初入职时公司承诺社保齐全,业务提成丰厚。”干了两年后,数万元提成一直拖欠着不发,无奈他打算离开公司。前不久,他上网查询发现没有自己的社保信息,打12333也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罗晓天告诉华商报记者:“这份证明原件我一共持有6份,是当时公司为我参与投标准备的资料,没想到是假的。”
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虽然属于个例,但是,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违法行为。正如报道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这个案子究竟是由受害人申请公安部门立案调查,还是向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如果受害人不向有关部门申请,是不是社保机构和公安机关就要以“民不告官不究”的方式进行沉默不语?监管部门会不会看到新闻报道之后,能不能积极主动地去依法追究那个违法企业的法律责任?应该说,这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公众希望政府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公众更希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能在各种社会实践中落地生根,让百姓切身感受到司法公正就在他们身边。否则,百姓就会觉得宣传与社会现实之间有着很大的差距。因此,这个问题就是在无声地考验着当地职能部门的执法质量与水平。
《孟子·梁惠王下》中曰:“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其意思是,对人民的欢乐感到高兴,人民也会对你的欢乐感到高兴;对人民的忧愁感到忧愁,人民也会对你的忧愁感到忧愁。应该说,从古至今人们都希望有一个安宁的日子;应该说,从古至今人们都希望能得到社会的帮助。
但是,人们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应该得到的养老保险待遇,为什么就不能依法得到保护,用人单位反而用虚假的证明来骗人?而且,还想在毁坏证据之后矢口否认曾经骗人。像这样的企业,如果政府职能部门不依法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他们就会继续危害社会。尤其是在党和国家大力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更应该依法对企业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追究。而且,应当让造假者付出沉重代价。
对于公众来说,依法享有企业为自己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责任与义务。然而,有不少企业却未能依法履行责任与义务。这就要求监管部门依法为劳动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让他们在维权的道路上到处碰壁,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之声应该在关键时刻起到真正的作用。要让劳动者依法享有体面的劳动,而体面劳动的背后就是他们应当依法享有的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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