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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信

 1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6-4-30 12:17:54
导读:一、举报人信息姓名:周强身份证号:320223197010136211联系电话:13906151951住址/工作单位:辛集市世源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人声明:本人自愿实名举报,所反映全部内容客观真实,无捏造、虚构、诬告、诽谤情形,愿意对举报内容承担一切相应法律责任。恳请受理部门依法核查、严肃处理,并严...

一、举报人信息

姓名:周强

身份证号:320223197010136211

联系电话:13906151951

住址/工作单位:辛集市世源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声明:本人自愿实名举报,所反映全部内容客观真实,无捏造、虚构、诬告、诽谤情形,愿意对举报内容承担一切相应法律责任。恳请受理部门依法核查、严肃处理,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与人身安全。

二、被举报人信息

1.彭松(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电话18830136959);

2.乔文丽(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五家医废单位会长:河北玖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环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翔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绿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与5家企业有长期利益输送,恳请上级领导核查。

三、举报事由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不作为乱作为,帮助五家企业垄断市场:2025年11月19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提示函》及附件《关于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和合理配置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紧急通知》(冀土领办〔2018〕9号,发的这两份通知违规违法操作,干预扰乱市场。202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中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并将批准信息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当全程管控、提高效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制定。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置方式是焚烧工艺,但该公司自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以来都没有实际运行处置过医疗废物,和医疗机构签订处置合同后都是将医疗废物委托石家庄市其他的医疗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置。关于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却没有对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制止查处。

涉嫌行政垄断与市场封锁: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彭松等工作人员到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省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深泽县和河北以岭医院找理由阻止医院履行和我公司签订的医疗废物处置事宜。

四、事实

招标违规相关单位:河北省人民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河北省正定县人民医院。

涉事项目:河北省人民医院项目(项目名称:河北省人民医院医疗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编号:HBZJ-2026N0162);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项目(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项目编号:SJZGK20260321)。

河北省正定县人民医院(项目名称:河北省正定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SJZ2025-10142)

(一)河北省人民医院招标项目、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河北省正定县人民医院项目暗箱操作相关事实。

1、项目基本情况:2026年2月,河北省人民医院对外启动项目招标、2026年4月,石家庄市第四医院项目招标、2025年12月河北省正定县人民医院项目招标,明确项目建设/采购内容及预算资金,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

2、具体违规情形:

第一,招标文件量身定制,刻意设置不合理、具有排他性的资质、业绩、技术参数门槛,只为意向合作企业量身设定,排斥其他符合法定资质的市场竞争主体,违反招投标公平竞争原则。

第二,投标环节存在明显串标、围标、陪标现象,多家投标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相互串通报价、控制投标节奏,提前内定中标单位,扰乱正常招投标秩序。

第三,评标评审过程不公正,评标人员受到人为授意,对意向企业刻意偏袒打分,对合规参选企业恶意压分、苛刻挑剔,评审结果丧失客观性、公正性。

第四,中标公示及后续流程存在违规操作,存在提前泄露中标意向、篡改评审意见、违规签订合作协议等问题,造成国有资金浪费与公共权益受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二)石家庄市环保局彭松及省生态环境厅个别领导充当保护伞相关事实

1、该招标项目与环保审批、环评备案、工程验收、排污监管、医疗废物处置等环保业务高度关联,日常监管权限归属市、省两级生态环境部门。

2、石家庄市环保局彭松、乔文丽会长,利用自身岗位及职务便利:违规为涉事中标企业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放宽环保核查标准,对企业存在的环保违法问题视而不见;多次私下打招呼、干预正常执法检查,对项目及企业违规行为包庇纵容、压案不查,为招标暗箱操作扫清监管障碍,涉嫌收受利益输送、权钱交易。

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个别领导,在上层环节形成保护伞链条:跨层级干预基层监管工作,为彭松及涉事企业通风报信、撑腰护航;对相关投诉举报及违规线索刻意截留不予核查,滥用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职权,徇私枉法、违规用权,严重破坏公职人员履职纪律与行业生态。

五、证据及线索清单

1、河北省人民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河北省正定县人民医院涉事项目招标公告、全套招标文件、中标公示页面及相关备案资料,佐证条款排他、流程异常问题;

2、该项目环评报告、环保审批、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文件,佐证违规审批、放宽监管事实;

六、举报诉求

1、恳请办案部门对河北省人民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河北省正定县人民医院涉事招标项目暗箱操作、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撤销违规中标结果,依规追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员法律责任,挽回国有资产损失;

2、对石家庄市环保局彭松、乔文丽会长、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涉案个别领导启动审查调查,严查滥用职权、徇私包庇、利益输送、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3、全面整改涉事项目违规问题,整顿规范医院招投标采购及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秩序,给我公司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4、依法保障实名举报人知情权,及时反馈案件核查处理进度及最传果,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严防打击报复。

七、落款

此致

河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举报人:  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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