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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加班3天可多拿7天工资-2014最新五一加班工资

 29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4-29 15:24:32
导读:   核心内容:“五一”小长假期间,如果全上班且不安排轮休,可多拿7天工资。你知道这是怎么算出来的吗?五一劳动节的加班工资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放假安排,今年劳动节小长假的调休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五)调休日、5月3...

   核心内容:“五一”小长假期间,如果全上班且不安排轮休,可多拿7天工资。你知道这是怎么算出来的吗?
五一劳动节的加班工资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放假安排,今年劳动节小长假的调休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五)调休日、5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按照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
  此外,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公休日)安排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5月1日劳动节当天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费;5月2日、5月3日为调整后公休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小长假期间最多可领7天的工资作为加班费。劳动节加班费计算实例:以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x元为例,如果5月1日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低于(x÷21.75)x300%元,5月2日或5月3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分别不低于(x÷21.75)x200%。
  此外,单位发给员工的“红包”不能冲抵加班费。以前节假日后,有部分职工经常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咨询相似问题。如关于节假日单位因订单问题,加班加点赶工期,所以没能安排休息,而单位只是给了几百元的“红包”,也没给加班费,不知道“红包”能不能冲抵加班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红包”是对员工的奖励,是一种福利,加班费是对劳动者放弃法定假日休息的一种补偿,“红包”不能冲抵加班费。
知识拓展:计件工资制有加班费吗
  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制度。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含实物和服务)来计算劳动报酬。
  有人说计件工资制度下不存在加班工资,劳动者根据自己的工作量实行多劳多得。不过,这种说法值得我们质疑。陆敬波律师表示,计件工作状态只是工资报酬方式的改变,并不改变工作时间的标准。按照我国相关劳动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超过40小时的劳动就应该属于加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相应调整计件单价。”这里也间接肯定了加班事实的存在。所以一般认为,当员工在完成了计件定额后,用人单位又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其工作的,即通常所说的“双超”,可以认定加班事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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