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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1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5-22 14:57:13
导读: 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

 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作用

  1、对国家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2、对股份制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

  3、对股票投资者开拓投资渠道,扩大投资的选择范围,适应了投资者多样性的投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一般来说能为投资者提供获得较高收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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