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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航空破产-东星航空破产案

 1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05-28 16:33:37
导读:东星航空破产案:破产管理人向19名飞行员每人索赔300万  8月6日上午11点,位于北京南二环的国家信访局接待处接待了19名来自武汉的原东星航空公司的飞行员,这些飞行员只是想反映一下在东星航空公司破产的过程中,他们作为无过错方的诉求。  “我们给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反映情况时,...

东星航空破产案:破产管理人向19名飞行员每人索赔300万

  8月6日上午11点,位于北京南二环的国家信访局接待处接待了19名来自武汉的原东星航空公司的飞行员,这些飞行员只是想反映一下在东星航空公司破产的过程中,他们作为无过错方的诉求。

  “我们给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反映情况时,他们已经有些不耐烦,没有办法,我们只好来北京。”19位飞行员围着记者七嘴八舌地说。

  他们从国家信访局出来,于下午两点钟拨通了记者的电话,商定在位于三元桥附近的一家宾馆大堂向《法制日报》记者反映他们目前的状况,希望借助国家最权威的法制媒体帮他们搞清楚,在东星航空破产的过程中,作为无过错方的飞行员权益如何得到保障?破产管理人有权向他们开出“天价”的赔偿金吗?

  公司突然停航班飞行员出路渺茫

  据记者了解,东星航空于2006年5月起在深圳机场开始运作,于2009年3月停航。其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是经营不善,而其8000万元注册资本金又太少。根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调查,东星航空负债5亿元,其中主要包括飞机租赁费、航油费、机场起降费等。被提请破产时,东星的资产负债率为107%。

  今年6月4日东星航空的破产管理人向公司所有飞行员下发了一个通知,该通知公布了对飞行员的三条安置途径:一、到国航湖北分公司工作,破产管理人予以积极推荐,有关转岗费用由国航直接向破产管理人支付。二、到其他航空公司工作,其转岗费用按东星录招和引进时支付的后续培训费计算。三、继续等待观望,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办理。

  “国航在接受飞行员时说,要双向选择,我们中间也许有人就被选不上;我们很多人都是从国企出来的,已经习惯了外面的生态,我们希望自己选择去其他公司,哪怕现在被租借出去也行。”飞行员沈某新、魏某庆、金某斌说出了19名飞行员的心声,但是,破产管理人要求飞行员交纳300多万元的赔偿金后,方可获得自由身。

  未被安排上天飞飞行资格将丧失

  19名飞行员自6月以来连续到湖北省政府和武汉市政府反映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根据国家民航局的规定,在90日内,在所服务的机型上,至少已经作过三次起飞和着陆,由于复训中止,所有没有被安排的飞行员资格即将失去,一旦失去飞行资格,恢复资格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们自2009年1月份起就没有领到工资,现在只能领生活费,家庭生活遇到困难,精神压力都很大。”魏某庆温文尔雅地述说,本着搁置争议、解决问题的原则,飞行员们也向破产管理人提出了建议,希望破产管理人与民航有关方面协商,把他们租借到需要飞行员的公司,所有手续不动,直到破产程序结束。这样既保持了飞行员执照的有效性和飞行的连续性,又增加了飞行员的生活来源。

  金某斌说,这个方案对航空公司来说解决了人员不足的问题;对政府来说消除了不安定因素,大家都认为这是个两全其美的方案,可惜没有被采纳。

  面对天价赔偿单飞行员强烈质疑

  记者在飞行员们提供的一份破产管理人要求飞行员赔偿费用的清单上看到,每个飞行员如果要去其他公司,必须缴清三笔费用:招入总成本、训练费、拖欠费。

  金某斌告诉记者,这19名飞行员拿到的赔偿清单全部在300多万元以上,他们自己根本赔不起。

  原民航总局、国资委等五部门于2005年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其中对飞行员辞职应当负担的损害赔偿作出了规定,将赔偿金范围限定在70万元至210万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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