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功绩制积分要素由军龄、职级、任职年限、立功受奖4部分组成。 从2011年起,河南省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统一实行考试成绩与功绩制积分相结合的办法,将军转干部安置与其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和贡献挂钩,促进军转干部安置任务的落实。 河南省完善军转干部量化考核办法任现职级年限计分:任现职级每满1年计2分。奖励情况... |
功绩制积分要素由军龄、职级、任职年限、立功受奖4部分组成。
从2011年起,河南省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统一实行考试成绩与功绩制积分相结合的办法,将军转干部安置与其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和贡献挂钩,促进军转干部安置任务的落实。
河南省完善军转干部量化考核办法任现职级年限计分:任现职级每满1年计2分。奖励情况计分:服现役期间被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计50分,荣立一等功计30分,二等功计10分,三等功计2分。边远艰苦地区或者特殊岗位工作年限计分: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累计满5年计3分,满10年计7分,满15年计11分,满20年以上计15分。教育培训情况计分:参加教育培训情况计分满分为5分,最低分为0分。功绩制积分要素主要包括军龄、职务级别、任现职年限、立功受奖、边远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学历等,每项积分要素均有相应的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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