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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企业秩序违法吗?应承担什么后果?

 4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4-12-29 18:59:41
导读:据了解,该男子郑某原是该洗水厂的车间工人,由于前期在洗水厂发生工伤,经中山市中医院治疗已经痊愈,并由医院开具了治疗痊愈证明。随后,厂方向劳动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并已按仲裁决定赔偿郑某所有医疗费用共人民币7000多元。郑某不服仲裁,多次来到石井恒达洗水厂继续索要赔偿。12月12日,郑某再次来到洗水厂多...

据了解,该男子郑某原是该洗水厂的车间工人,由于前期在洗水厂发生工伤,经中山市中医院治疗已经痊愈,并由医院开具了治疗痊愈证明。随后,厂方向劳动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并已按仲裁决定赔偿郑某所有医疗费用共人民币7000多元。

郑某不服仲裁,多次来到石井恒达洗水厂继续索要赔偿。12月12日,郑某再次来到洗水厂多次阻挡生产用电梯的正常运行,其行为已经严重扰乱恒达洗水厂的正常秩序。镇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劝说、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合理提出相关诉求,但郑某执意不听继续闹事,并且不配合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不服仲裁闹事 扰乱企业秩序被拘留5日  作者:游玉华)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本案中,郑某多次前往大涌镇石井恒达洗水厂闹事,扰乱企业单位秩序,致使生产不能正常进行,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受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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