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欺行霸市的表现形式:一是政府主体的欺行霸市行为。表现之一,个别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企业或他人购买其指定的与其有一定联系的经营者的商品,甚至用行政权力直接进行经商、搞实体,即通常所说的“官商”;表现之二,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即通常所说的“地方保护主义”。 ... |
欺行霸市的表现形式:
一是政府主体的欺行霸市行为。表现之一,个别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企业或他人购买其指定的与其有一定联系的经营者的商品,甚至用行政权力直接进行经商、搞实体,即通常所说的“官商”;表现之二,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即通常所说的“地方保护主义”。
二是企业主体的欺行霸市行为。个别公用企业利用其特殊地位限定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这些公用企业如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邮电通讯等,他们为国家所有,政府管理,企业经营。如煤气公司安装煤气管道时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灶具,或故意诱导消费者购买其商品。再者,一些商业企业通过“君子协议”或其他方式联系,约定统一的进货渠道,联合规定商品的销售价格,形成“攻守同盟”,以谋取最大限度的利润。
三是个人主体的欺行霸市行为。一些不法个体户利用自己的“帮会”势力、“地方豪强”势力或家族势力,成为称霸一方的“地头蛇”。他们通过强迫那些与自己经营商品相近的个体户转营其他商品手段,使得自己经营的商品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独此一家,别无分店。消费者别无选择,只能购买他们的商品。这样,便可以操纵商品价格,强买强卖,以攫取最大利润。
欺行霸市的法律处罚规定:
《刑法》第225条对非法经营罪的规定,着重强调了两个方面:一是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即经营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当然,违反国家关于专营、专卖、许可制度和审批制度的规定是违反国家规定的一种表现,但国家规定与专营、专卖、许可制度和审批制度相比是一个更宽、更广的概念。经营行为的内容既包括经营资格的取得、经营范围,还包括经营者所采取的经营方式、手段。经营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既包括经营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超出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还包括经营者在经营许可经营的商品时,采取违反国家规定的经营方式、手段进行经营。二是经营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具有达到犯罪程度的社会危害性。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可分为市场竞争秩序、市场交易秩序和市场进入秩序等。市场竞争秩序包括参与合法竞争的权利和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市场交易秩序要求人们在合法、自愿、平等原则内进行交易活动,包括交易机会、交易条件的取得、交易合同的签订等对所有交易主体都是均等的,大家享有共同占有市场的权利。因此凡是严重侵害市场竞争秩序或市场交易秩序的经营行为都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
什么要严打欺行霸市?
严打欺行霸市,是净化市场经济环境的具体体现,是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具体作为,是推动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根本好转的具体举措。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重拳出击、以打开路,集中力量对一批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欺行霸市和黑恶犯罪案件进行破案攻坚,力争在短期内打掉一批、抓获一批、诉讼一批欺行霸市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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