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民事类 > 民商事务 > 正文

法律知识

设立技工学校所需审批手续 设计技工学校条件

 4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人社部  发布时间:2015-02-02 10:49:09
导读:一、审批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二、审批机构 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设立...

一、审批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二、审批机构

 

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设立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3号)要求,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设置标准按照《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8号)执行。

 

四、申报审批程序

 

按照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办法执行(技师学院设立审批办法须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