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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贷款利息政策

 2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07-17 16:58:03
导读:重庆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80万。    公积金中心全力支持个人住房消费,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可贷额度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到25倍,个人最高限额40万元,但允许夫妻参贷,一个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此外,贷款期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还款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一)贷款额度  1、...

重庆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80万。
 
       公积金中心全力支持个人住房消费,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可贷额度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到25倍,个人最高限额40万元,但允许夫妻参贷,一个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此外,贷款期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还款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二手房为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80万元)。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为25年,砖混结构不超过2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贷款担保
 
  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五)参贷的规定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购房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公积金个贷共同借款人。
 
  参贷的借款人配偶仅限本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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