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如果你户籍在北京的话是可以转回来的,以海淀为例(一)养老保险基金转入前提:a) 被转入人员必须为北京市户口。b) 接收单位是海淀区参保单位,或在海淀区职介中心、海淀人才个人存档人员。 二)养老保险基金办理转入手续: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开具《异地转入社会保险接收函... |
如果你户籍在北京的话是可以转回来的,以海淀为例(一)养老保险基金转入前提:a) 被转入人员必须为北京市户口。b) 接收单位是海淀区参保单位,或在海淀区职介中心、海淀人才个人存档人员。 二)养老保险基金办理转入手续:凭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开具《异地转入社会保险接收函》,再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三)确认外省市养老保险基金转入到帐手续:1.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养老保险基金转出15天后,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的转移单,到我区社保中心二层财务部14号窗口查询,如基金已到帐,打印《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证明》(一式二份)。2. 无参统单位,可选择职介或人才个人缴费,合并个人帐户事宜请咨询职工介或人才。3. 用人单位持《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证明》(一式二份),《异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及各年缴费明细(缴费记录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被转入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表(二十二-2)一份,到区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或分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关系个人帐户补填。4. 被转入人员未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所有材料由本人保存。5. 被转入人员未在我区参加养老保险的,需持我区社保基金财务开据的《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证明》(一式二份),到参保区县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四)随军家属养老保险转入须知:1. 军人转业、配偶有参统单位或是个体工商户可转入地方。2. 调动进京随军家属:凭本人北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开具《异地转入社会保险接收函》。注意:只转移养老保险金额,本帐号不接收医疗保险基金。3. 无业进京随军家属:到职介中心“随军家属”窗口新建档案后,凭本人北京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开具《异地转入社会保险接收函》。(五)确认部队转入养老保险基金到帐手续:1. 部队将养老保险基金转出7天后,携带由部队出具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到社保中心二层财务部14号窗口查询,如基金已到帐,打印《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基金证明》(一式二份)。2. 军人转业,配偶无参统单位,可选择职介或人才个人缴费,合并个人帐户事宜请咨询职介或人才。3. 配偶有参统单位,被转入人员确认在本区参加养老保险,持《异地转移养老保险证明》(一式二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情况表》及《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表》(缴费明细记录)原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表(二十二-2)一份,到社保中心一层大厅29,30号窗口或分中心办理个人帐户补填(若配偶养老保险转入部队时随其转出基金中有一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一并交上)。4. 被转入人员未参加养老保险,所有材料由本人保存。
人在哪工作社保就转移到哪继续缴纳,转移的是个人缴纳的部份,公司缴纳的部分回归社保统筹基金里去。
1、同城的社保无需办理社保转移,参保人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办理社保费的缴纳。并将会与原社保档案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2、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目前社保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转移而迁移合并的,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社保迁移异地,可以迁移个人缴费帐户的全部和利息,可以迁移单位缴纳的12%,剩余8%是不可以迁移的,进入当地的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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