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哪些项目的待遇?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属于正常分娩的,其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支付期为三个月;属于计划内流产的,支付假期工资。(2)医疗服务包括女职工怀孕、分娩时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 生育保险基金... |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哪些项目的待遇?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属于正常分娩的,其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支付期为三个月;属于计划内流产的,支付假期工资。(2)医疗服务包括女职工怀孕、分娩时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属于正常分娩的,其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支付期为三个月;属于计划内流产的,支付假期工资。(2)医疗服务包括女职工怀孕、分娩时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医疗费。但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其超过产假的待遇按照职工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处理。医疗服务超出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和营养药品),由职工个人负担。
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
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
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播放数:609
播放数:542
播放数: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