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法律知识主页 > 民事类 > 民商事务 > 正文

法律知识

申请执行时需要向法院交纳申请费吗 强制执行申请费交纳标准

 538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12-29 14:53:18
导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一般是需要交纳相应申请费的,但是该项费用一般无需当事人预交。 当事人是需要交纳相应申请费的,但是该项费用一般无需当事人预交。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在执行到位的款项中扣缴执行申请费,该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费的交纳标准为: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申请执行 50 元--...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一般是需要交纳相应申请费的,但是该项费用一般无需当事人预交。

金额

  当事人是需要交纳相应申请费的,但是该项费用一般无需当事人预交。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在执行到位的款项中扣缴执行申请费,该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费的交纳标准为: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申请执行 50 元--500 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 ①1万元以下: 50元 ②1万元-50万元: 1.5%--100元 ③50万元-500万元: 1%+2400元 ④500万元-1000万元: 0.5%+27400元 ⑤1000万元以上: 0.1%+67400元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 55 条第 4 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上述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4.申请支付令,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 1/3 交纳。

声明:本网刊载内容均系网民撰写或采拍,由网民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本网刊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所用图片如有版权,请联系本站,会立刻删除。


>>相关图片

>>相关新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网友评论
0人评论 用  户:匿名  点击登录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律法网保持中立
1212

热门文章

优惠券

推荐律师

推荐文章

更多>>法律宽频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