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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发生相邻关系纠纷怎么解决 相邻关系纠纷案例分析

 216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6-04-07 9:33:29
导读: 在我国,公民和法人在生产和生活中无不涉及相邻关系。这一关系如处理不好,容易发生纠纷,影响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甚至会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影响社会稳定。所以,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保护相邻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巩固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公民和法人在生产和生活中无不涉及相邻关系。这一关系如处理不好,容易发生纠纷,影响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甚至会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影响社会稳定。所以,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保护相邻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巩固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1)兼顾利益: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2)提供利益: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当根据如何便于经营管理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来确定新的地界线。

  (3)公平合理。

  公平合理是民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其中有四层含义:

  A、坚持权利义务平等。相邻各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谁也不能只行使权利,不履行义务。相邻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B、行使权利应保持在合理限度内。

  C、尊重历史形成的客观状况和先后顺序。

  D、避免或排除不妨妨害,合理赔偿损失。

  相邻关系的种类很多,法律很难对各种相邻关系都作出具体规定,这就需要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时,应该从实际出发,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兼顾各方面的利益,适当考虑历史情况和习惯,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

  2、发生相邻关系纠纷怎么解决?

  如遭遇相邻关系纠纷时,建议依次采取以下措施以妥善化解矛盾并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先行和解。人们通常能自主选择住宅的地段、层次、朝向,却无法选择邻居,因此邻里之间应和为贵,凡事多商量、互敬互让。

  (2)让物业服务公司出面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沟通不畅,发生纠纷的缘由又在物业服务公司的职责范围之内,让物业服务公司出面调解通常能有效防止矛盾激化。

  (3)善于借用社会第三方力量。如果双方分歧较大,物业服务公司出面调解也不能解决矛盾,则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房管所、司法所等机构寻求帮助。上述机构都具有调解职能,且通常都配备了较有经验的专职或兼职调解员。

  (4)诉讼。如果通过上述途径均不能解决矛盾,则诉讼为最后一救济途径。诉讼的优点是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但缺点是成本较大、不够便捷,所以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不要选择诉讼作为解决邻里纠纷的唯一方式。

  3、案例:相邻业主因通风问题产生纠纷怎么办?

  【基本案情】原告王某住在西城区一个临街巷内,住房是一砖木结构的平房,于王某相邻的刘某因为要开一家粤菜饭馆,他便安装了一个大型油烟机,其排烟口设置在自己的房顶上。王某的住房一侧窗户恰好与刘某安装空调冷气机的墙体相邻,两者相距约有1米,中间形成一条窄道,虽不走人,但一直是王某家一层住房主要的通风通道 。

  【法院判决】

  某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先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被告刘某的粤菜饭馆排放废气的行为以构成对原告王某合法权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当确处理通风、通行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各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法院要求被告刘某,停止使用粤菜饭馆的空调器、排油烟机,直到进行相应处理、不影响原告通风为止。

  判决宣告后,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服从该判决。

  物业管理公司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只有协调、调解的义务和责任,物业管理协调、调解不成的,应该由当事人向政府主管部门请求行政处理或直接按照法律程序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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