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诺基亚宣布裁员全球涉及近30个国家预计超过1万人,公司是否可以随意裁员?【事件经过】4月6日消息,据路透社报道,本周三,诺基亚宣布它将在收购法国阿尔卡特-朗讯公司后,开启新一轮的全球性裁员计划。在声明中,诺基亚并未提及它将裁去多少岗位,但有国外媒体爆料,诺基亚将在全球范围内裁去14%的员工,预计裁员... |
诺基亚宣布裁员全球涉及近30个国家预计超过1万人,公司是否可以随意裁员?
【事件经过】
4月6日消息,据路透社报道,本周三,诺基亚宣布它将在收购法国阿尔卡特-朗讯公司后,开启新一轮的全球性裁员计划。在声明中,诺基亚并未提及它将裁去多少岗位,但有国外媒体爆料,诺基亚将在全球范围内裁去14%的员工,预计裁员总数将在10000到15000人之间,涉及30个国家。而这项裁员措施有望在合并后,为诺基亚每年节省超过10亿美元。
诺基亚表示,在完成对阿尔卡特-朗讯公司的收购后,这笔交易将在2018年前,为合并后的公司带来每年10.2亿美元(约合66.1亿人民币)的成本协同效应。
“裁员的主要区域是那些职能重叠的岗位,比如研究开发、区域销售和职能部门。”诺基亚在声明中这样说道,并表示它计划在将本季度财报中详细描述这次裁员的细节。
截至目前,诺基亚德国分部发言人表示,目前在德国有4800名诺基亚员工,将在2018年前裁去其中的1400人。
另据路透社报道,诺基亚计划在本国芬兰裁员大约1300人。诺基亚还将在德国裁员1400人,在法国只裁员400人。根据去年为收购阿朗向法国政府作出的承诺,诺基亚还将在法国创造500个研发岗位。
目前,诺基亚在芬兰雇佣了大约6850人,在德国雇佣了4800人,在法国雇佣了4200人,在全球雇佣了大约10.4万人。
【法律解读】
1、裁减人员时,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裁员经济补偿标准
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的应该给予补偿。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播放数:609
播放数:542
播放数: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