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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交付的方式有哪几种

 75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5-10-09 15:36:55
导读: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动产交付有四种方式:分别是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一)动产交付有哪些方式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交付,交付是指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动产交付有如下四种方式:1、现实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移转给对方当事人 2、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动产交付有四种方式:分别是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

(一)动产交付有哪些方式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交付,交付是指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动产交付有如下四种方式:1、现实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移转给对方当事人 2、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4、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二)什么是简易交付 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现在为现实交付,让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简易交付实际上是以动产物权让与合意代替现实交付,是一种观念上的交付,并没有破坏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而是在特殊情形下的一种灵活变通.在简易交付中,要注意两点:1、让人须于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先让占有该动产,但受让人基于何种原因占用该动产,审判实践中无需考虑; 2、事人之间不仅要有物权让与的合意,而且该合意生效之时,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在审判实践中,还要注意按照法律有关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审查当事人之间的质权设立或动产所有权转让合同是否生效,并据此判断物权变动是否发生效力.简易交付:1、现实交付:交付标的物 2、拟制交付:交付权利凭证 3、观念交付:占有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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