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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天婴儿因医院过失死亡案 汪东律师案例八
海南医疗律师汪东 2015-4-8
2008年7月22日4时,25天婴儿因“哭闹2天,面色苍白,发绀,吸奶少,”被父母送海南省人民医院急诊并收住新生儿科,经抢救无效与5是46分宣布死亡,婴儿父母起诉至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原告(律师代理意见)认为医生没有及时为患儿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正确治疗,以致诊断一直不明,抢救延误且没有针对性,导致抢救失败,应负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申请鉴定,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为,患儿因肺部感染合并心功能衰竭而死亡,医院病情观察不仔细,抢救措施不完善与其死亡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建议30%责任。法院依此判决医院赔偿98274.34元((2009)秀民一初字第582号)。(注:本案为汪东律师与刘律师合作代理的案件)
新生儿疾病往往发展极快,稍一疏忽就可能造成死亡的严重后果,容易发生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本案律师观点对鉴定专家和法官认定案件事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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