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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大师被举报 配套图书被认定为非法出版物

 0人浏览  0人评论 来源:知乎  发布时间:2026-11-4 12:17:42
导读:2022年11月16日18时08分,一笔399元的微信支付完成。凭证显示,商户全称为"江西省上高县末山九峰禅寺",商品为"无心说法珍藏版播放器"。举报人提供的购买名录和社群记录称,同期购买者遍布全国数十省份、达600余人,销售款...

2022年11月16日18时08分,一笔399元的微信支付完成。凭证显示,商户全称为"江西省上高县末山九峰禅寺",商品为"无心说法珍藏版播放器"。举报人提供的购买名录和社群记录称,同期购买者遍布全国数十省份、达600余人,销售款合计30余万元。这一数字目前来自举报方,尚未经官方确认。

九峰禅寺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九峰山,始建于唐昭宗年间, 2016年获评国家3A级旅游景区。对许多禅修信众而言,"公众号公开发布"销售当众聘请的关于苗某友的音像和配套图书,公众付款大多是基于对这位“苗某友”首座大师的信任。

转机出现在2023年,举报人称当年9月得知,这位"无心禅师苗某友"因北京一桩涉宗教的诈骗案被警方处理,其登记结婚和官网查不到教职信息的身份公诸于世。此后,围绕退款与追责的维权持续至今。

假冒身份被检察机关认定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京一分检刑申通〔2026〕23号)载明:苗某友1965年生,2000年5月19日在山东枣庄甘泉寺剃度受戒,2000年至2002年在寺中任知客,持辽宁省昌图县昌泰寺戒牒;2018年11月与现任妻子登记结婚;在中国佛教网上查不到其教职信息。

上高:图书被鉴定为非法出版物

2025年9月29日,举报人就"涉嫌非法经营罪"等问题向上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该局10月24日受理。同年12月19日作出的《处理决定》(上民宗字〔2025〕3号)确认两件事:

其一,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九峰禅寺共举办三次"禅七"讲经活动,其中2021年10月场次由举报方组织,寺院在查验苗某友戒牒原件后,于活动中后期邀请其担任禅堂"首座",未出具正式聘书或书面文件;另外两次由寺院自行组织。三次活动均未按规定履行事前报备手续,九峰禅寺负有主体责任。该局已对寺院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并责令寺院书面检讨。

其二,九峰禅寺制作流通播经机"行为属实",由上高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处理。

刑事层面,上高县公安局2026年3月25日受理举报并全面初查,聘请宜春市新闻出版局鉴定。该局4月2日出具意见:2册"无心说法"配套图书未载明出版单位等相关事项,属于非法出版物;但对提交的播经机未作出鉴定,也未作书面说明。2026年4月22日,公安局以"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追诉标准"作出不予立案决定;6月26日复议维持,8月3日宜春市公安局复核维持。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则于8月31日回复:举报人并非刑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不符合申请立案监督的主体资格,不予受理。针对举报人质疑"对核心证据播放器仅口头以不能鉴定为由否定证据效力",公安局回复称已依法聘请鉴定、全面初查。

2025年12月4日,有人收到民宗局工作人员聂某根据留在红头文件上的手机号码发过来的短信,里面提到“会根据文广和公安提供的核查处理结果,如实通报有关情况。

2026年3月3日,涉事方在公众号发布《关于"无心说法"播经机助印款项处理的重要通告》,表述为:2022年应部分信众祈请,以"助印捐赠、随缘乐助"方式结缘流通播经机及文字材料;凡对助印款项有疑虑或异议者,可凭凭证联系寺院,"尊重信众本人意愿退回助印款项"。

落差在哪里

梳理可见,双方分歧集中在四点:

一是定性。举报人提供的是付费购买记录,主张系"销售";涉事方表述为"助印捐赠、随缘乐助"。这一措辞差异,直接关系到是否构成经营行为。

二是证据。两册配套图书已被鉴定为非法出版物,而作为主要标的的播经机至今未获鉴定意见,刑事立案的关键一环悬空。

三是追责。民宗部门已认定寺院未履行报备手续并责令检讨,出版执法环节的处理结果尚未公开;而举报人期待的刑事追诉,因证据标准与主体资格问题未能启动。

四是态度。多名举报人在视频中控诉寺院三年未就聘请假大师公开澄清道歉、退款久拖不决,并要求追责;寺方通告只谈退款登记,对"首座"身份问题未置一词。

出路何在?

法律与监管层面并非没有通道。行政上,《宗教事务条例》及《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均规定,宗教活动场所"为非法敛财或者利用封建迷信骗取钱财提供条件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止日常活动并没收违法所得;场所管理失范亦有相应罚则。民事上,上高县民宗局在处理决定中已明确告知: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依法向上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前述事件中,九峰禅寺在未取得出版物、音像制品经营资质,未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出版的前提下,服从于已婚且查不到信息的“假大师”苗某友的指示,非法录制《无心说法》高僧讲经内容,并通过公众号及微信群进行面向全社会的公开销售,且销售案值总计高达30余万元,受害群众多达 600 多人,遍布全国各地。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25 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一台399元的播经机和两本配套图书,拷问的不只是一个“假大师”的身份真伪,真相与交代,不该由公众自行追讨三年。

来源:知乎https://zhuanlan.zhihu.com/p/210127813100489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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