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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在歌厅搂抱小姐啥后果

2014-05-22 11:29:42 作者:李华阳 90人浏览 0人评论

干部在歌厅搂抱小姐啥后果

    有网友近日发帖称,盐城建湖县住建局一名干部在歌厅搂抱小姐,记者21日下午了解到此人已被免职。

    该网友发布的照片显示,在一间装修比较豪华的KTV房间内,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中年男子正在搂抱一位女子,动作不雅。

  建湖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照片中搂抱女子的焦某,是该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照片被曝光之后焦某已被免职。

   (节选自新华网)

 

   李华阳律师:

  《公务员法》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本案中,焦某作为住建局干部,理应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其在娱乐场所搂抱小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应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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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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