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想要分开 男子网线夺命
“不要分开好么?”“别再纠缠我,他比你好多了……”男人下跪挽留,女人并未因此感动,而是认为这种挽留方式“不像个男人!”接下来,女人口中不停讲述对另一个男人的夸赞。男人没法儿再听下去,拿起一根白色网线,勒住女人颈部,直到女人再也说不出话来……女人的生命终止在2013年8月27日下午3时许,当晚11时许,男人拨通110报警:“我叫李佳,我杀了人。”
今年31岁的李佳是某新闻单位的一名工作人员,女友朱璟(化名)在某林业站工作,两人办过婚礼,过着实在的夫妻生活,却没领结婚证。原因在于朱璟的母亲不同意二人交往,逼迫女儿赶快离开李佳。2012年12月5日,朱璟以李佳“酗酒、赌博、夜不归宿,且拍摄有色照片”为由,将李佳诉至城关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二人解除同居关系,结果一切如愿。之后,朱璟搬回母亲家住。但实际上,李佳、朱璟没有分开,用李佳的话说:“那份判决是为了哄骗老人,那些列举出来的恶习,我一条都没有。”可让李佳没想到的是,朱璟竟然跟别人好了,并且跟自己提出“真分手”!2013年8月27日,李佳约朱璟出来谈谈。8时40分许,李佳驾车前往朱璟单位将其接走,来到新港城北门的黄河边,接下来便发生了本文之前描述的一幕。
(节选自人民网)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故意杀人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本案中,李佳明知自己用网线勒住朱璟可能致其死亡而故意为之,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因其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故对其犯罪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