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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关系能否声明断绝

2014-06-04 10:00:09 作者:李华阳 281人浏览 0人评论

父子关系能否声明断绝

 “本人陈阳经慎重考虑,特声明如下:与儿子陈历断绝父子关系……”11日,这样一则“郑重声明”刊登在合肥一家媒体上。短短几十个字的声明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猜测,血浓于水,到底是什么原因,逼得父亲和儿子断绝关系呢?

   声明中的个人信息资料显示,父亲陈阳今年73岁,儿子陈历今年38岁。父亲陈阳在声明中表示,和儿子陈历断绝父子关系后,“其所作所为均与我无关,一切后果由其自负。”

  根据声明中的信息,本报记者了解到,陈阳和陈历在合肥某小区各拥有一套住房。该小区物业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陈阳是合肥一家公司的董事长,也是该小区当初的开发商。“当年小区建成时,陈阳给自己和儿子在小区内各留了一套户型很大的房屋,可是前两年将两处房产都卖掉了。”对于陈家为何出售这两处房产,该工作人员称自己也不清楚。

   记者辗转联系上了陈阳的一名近亲属。说起陈阳登报和儿子断绝父子关系,这位亲属连连叹气。

  据这位亲属称,大约从十几年前开始,陈历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作为父亲的陈阳苦苦相劝,但没有什么效果,最终欠下巨额赌债。为了帮儿子偿还债务,陈阳不得不变卖了小区那两处房产。

 “我们都不知道他会登报断绝父子关系,如果提前知道,我们会劝阻的。”这位亲属称,陈阳的行为出乎了他们的意料,可能是债主们都追着陈阳索要债务,万般无奈之下,只好登报声明和儿子断绝关系。这位亲属表示,现在包括陈历的妻子在内,都联系不上陈历。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

    

    李华阳律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其中包括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父子关系是血亲关系,陈阳登报声明断绝父子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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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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