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郎婚房内强奸女邻居法律分析
6月5日凌晨2点,公安雁塔分局小寨路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案称:“在南郊一小区内被一男子强行拉到其家中强奸。”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赴案发地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女子向民警哭诉,当晚她与人在酒吧喝酒到很晚,当时人晕乎乎的,但是头脑很清醒。约凌晨1时许返回小区,乘坐电梯时,看到一名男子也一起乘坐电梯。让她没想到的是,刚刚到达自己家所在楼层时,这名男子突然靠近,一把抓住她的手,无论怎么挣脱都不放开。这名男子一直将她强行带回家中,在家里对女子实施了强奸。凌晨2时许,女子趁对方熟睡之际,偷偷跑了出来报警。
经查,嫌疑人高某今年26岁,渭南人,在西安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收入。高某交代,当晚凌晨1时许,他一个人喝了七八瓶啤酒后回家,返回小区乘坐电梯时,发现有一个女孩也进入电梯。当女孩要下电梯时,也许是酒精的刺激下,他竟一把抓住女孩,没让对方下电梯,一直到了23层,将女孩拉到自己的房间里实施了强奸。
高某称,他很后悔,自己再过两天就要结婚,而案发地就是自己的新房。
(节选自新华网)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高某在酒精的刺激下,将女邻居强行带回家中实施强奸,其行为涉嫌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