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双胞胎抢劫学生够判刑么
一对犯罪时刚满14周岁的双胞胎兄弟,两个月内使用残忍手段抢劫14名中学生。
2013年4月,被告人黄大、黄二采用殴打、语言威胁和用玻璃割手的方式,分两次强行抢走宜州市某中学六名学生现金10元、20元不等。2013年6月,被告人黄大、黄二又以烟头烫手背、扭手、罚跪等方式,再次威胁某中学八名学生,抢走现金140元、50元不等。同年6月24日,两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节选自中国法院网 原题“14岁双胞胎两个月内抢劫14名中学生被判刑” )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它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本案中,被告人黄大、黄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暴力手段当场抢走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二被告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