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谩骂民警打砸派出所啥后果
7月20日21时许,恩施男子王某接受朋友张某的宴请,平时只有七两酒量的他,因饭局中心情愉悦,喝下了一斤酒。饭后,张某拦乘的士车准备送王某回家。刚一上车,司机见王某满身酒气,样子狼狈,便以交班为由拒载王某、张某,并要求二人下车。下车后,王某发现手机掉在了的士车上,张某迅速拨通王某电话,的士车司机告诉张某己将王某手机交到了龙泉派出所。21时50分,王某在张某的搀扶下来到龙泉派出所领取手机。因遗失手机放在派出所办案区保管,领取需要依法填写相关文书,并签字按手印。值班民警将具体流程告知王某后,王某便大发雷霆,用手猛力拍打接警台,在值班室大吵大闹,谩骂民警,并将一本接处警登记本撕毁,二把圆座钢凳砸坏,二处地面磁砖砸破,扰乱了派出所正常的办公秩序。值班民警多次上前劝阻无效后,即现场控制住王某,并将其带至办案区。随后,办案民警连夜固定证据。在王某酒醒后,突击开展审查,王某交待了醉酒后在派出所值班室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
(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湖北恩施一男子酒后谩骂民警打砸派出所被拘)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王某酒后谩骂民警打砸派出所,扰乱了单位的办公秩序,情节恶劣,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