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小伙酒后强奸82岁老太 醒后受审连呼不可能
“说我强奸82岁老太?这太不可思议了吧,她比我奶奶年纪都要大,我怎么会做这种事?”近日,在武义县公安局审讯室内,面对民警的讯问,25岁的四川籍年轻人毛某反复呢喃着。但在事实证据面前,他不得不低下了头。
6月7日晚上10点左右,刚从厂里下班的毛某在厂门口遇到两名老乡,3人一时聊得兴起,便相约去附近的一家烧烤店吃夜宵。期间,3人一共喝了26瓶啤酒,一直到第二天凌晨3点店面关门他们才离开。
“那天晚上我的确喝醉了,平时我的酒量只有3瓶啤酒左右,但那天我们每个人都喝了八九瓶。”毛某说。
酒足饭饱后,毛某一人走在回宿舍的小路上,竟稀里糊涂地闯进了今年82岁的张奶奶家中,对其实施了强奸,然后倒头睡去。事发后,张奶奶选择向隔壁邻居求救,让其赶紧帮忙报警。
据办案民警介绍,起初接到报警时,对方在电话里称“邻居家里进了小偷”。当警方赶到现场,看见正躺在张奶奶床上的毛某时,大家都没有往强奸那方面想。民警先是把毛某带到医院醒酒,然后又将其带回派出所。
6月8日下午4点左右,张奶奶的子女前来派出所,称自己的母亲于当天凌晨被毛某“玷污”了,这才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在随后的审讯中,毛某矢口否认,并连呼了数次“不可能”。直到警方向其出示证据,毛某才不得不承认了作案事实。
目前,毛某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依法逮捕。(杨晨)
(来自新华网 原题“25岁小伙酒后强奸82岁老太 醒后受审连呼不可能” )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案中,毛某酒后强奸老太的行为涉嫌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