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想再婚儿女反对怎么办
问:我今年62岁,几年前老伴去世,膝下有一儿一女现都在城里工作。老伴去世后虽然子女也时常回老家看我,但我总觉得心里有些孤独。前段我想再找个老伴,将这一想法告诉子女时,子女坚决反对,认为是对他们去世父亲的不忠,儿子甚至以再婚便不再赡养我相威胁,女儿也说接受不了有个“后爸”。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来源:中国法院网原标题:老年人想再婚儿女反对怎么办? 作者:黄 健)
李华阳律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条: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老年人享有婚姻自由权,包括离婚自由,再婚自由,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子女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根据程度的不同,老年人可以采取以下办法解决:一是与子女充分沟通,多做说服工作,必要时可谈谈再婚后对家庭财产的安排。二是通过双方亲友进行劝说,也可请村委会、居委会介入进行调解,免伤和气。三是遇到子女打骂父母、毁坏家具、以不赡养相威胁,如情节严重,可根据《刑法》及《婚姻法》的规定,向子女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也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