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摘肾51枚获利千万事件分析
51枚肾脏,涉案金额1034万余元,这是迄今为止我国被公诉的最大一宗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件。包括组织者、中介、掮客和医护人员在内的15名被告人,在出租屋内进行活体肾脏摘除,再通过北京一家有资质的三甲医院的泌尿外科主任,实施肾脏移植牟取暴利。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全国最大贩卖肾脏案宣判 15人摘肾51枚获利千万 作者:孙思娅)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在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获得非法利益。该罪名为行为犯,不以损害结果的发生为既遂标准。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进行收购人体器官、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都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