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烧自家房是犯罪吗
张某是某公司总经理,因工作繁忙经常在外应酬,也经常晚归,妻子刘女士不满,为此两人争吵不断。
2014年2月的一天,张某正在外应酬,觥筹交错间妻子刘女士打电话催其回家。张某烦躁之下随口丢一句“关你何事”,之后便将手机关机。谁知,张某回家后发现家门被妻子反锁,怎么叫也不开。盛怒之下,夫妻俩提出离婚。
第二天,张某再次回到家中,收拾衣物被褥准备离家居住。张某以为妻子会念及昔日感情而上前劝阻,谁知妻子没有任何表示。
一气之下,张某顿起毁了这个家的念头,拿起家中食用油倒在卧室被褥上,用打火机点燃。妻子刘女士慌乱灭火,将火扑灭后,她为教训张某打电话报警,张某遂被公安机关控制。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与妻吵架怒烧自家房 因放火罪被判缓刑三年 作者:洪雪)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案中,张某因家庭纠纷,故意放火欲烧毁自家房屋,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