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儿联手勒死家暴男子可以不判死刑吗
6月24日,王清娟、马龙生母子俩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被杀者不是别人,正是王清娟丈夫、马龙生的亲生父亲马胜林。这背后究竟有着什么样的隐情……
王清娟曾告诉检察官,当时她想“家丑不可外扬”、“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再说也是当初自己做的选择,说出去更让人笑话。没办法,王清娟只能有苦往肚里咽。第一个孩子生下来后,因为是女儿,马胜林更是一脸地不高兴,在月子里还让妻子出去做农活。两年后,王清娟又生下儿子马龙生,可儿子的出生并没改变她的生活处境。王清娟告诉检察官说,有好几次,自己都被丈夫打得有了寻死的念头,但为了两个小孩,她还是强忍了下来。
2010年腊月廿二这天,儿子放假在家,马胜林和妻子在自家的池塘里逮了一天鱼,晚上到岳父母家喝了半斤酒,回来又喝了近一瓶,接着就和往常一样耍酒疯,先用筑钩(农村铁器农具)将儿子的头打破,又找借口殴打王清娟。
满腹怨恨的马龙生看到父亲又对母亲下了狠手,顿时血直往脑门子涌,冲上前去把醉醺醺的父亲推得趴倒在地。马胜林大吼:你小子敢打我,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句话更刺激了马龙生,他相信父亲说到做到,此时地上的一根电线映入眼帘,他飞快地拿了起来,在父亲脖子上绕了一圈,死命勒住。
王清娟害怕出人命,让儿子赶紧松开。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句话一直回响在儿子耳边。于是,马龙生叫母亲上前帮一把。王清娟一边哭,一边接过儿子的电线。就这样,他们一个向左,一个向右,电线勒得越来越紧,醉酒的马胜林很快断气。正值午夜,天格外冷,母子俩不敢自首,在自家屋旁的小木棚里挖了一个深坑,把马胜林埋了。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马龙生是在其父马胜林殴打其母时,将其父推倒在地,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后面用电线勒死其父明显超过限度,是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而且,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而,马龙生母子不会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