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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入侵他人网银盗取321万啥性质

2014-09-24 17:49:13 作者:李华阳 32人浏览 0人评论

黑客入侵他人网银盗取321万啥性质

黑客王某利用木马程序入侵他人网银,从近百名受害者处盗取321万元。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一黑客网银盗窃300余万元被判刑 作者:黄安琪)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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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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