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贩卖0.5克毒品啥后果
被告人蒋某与刘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4月28日22时许,刘某接到一名吸毒人员张某求购毒品的电话后,便电话联系朋友蒋某,让其帮忙将毒品(0.5克)交易给张某,并承诺给一定的好处费,蒋某按照刘某的指示在城区某社区一商店门口将0.5克毒品贩卖给吸毒人员张某,获得毒资200元。当毒品交易完成后,被告人蒋某被得到消息的公安人员逮了个正着。
(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受人指使贩卖毒品0.5克 触犯刑法被判刑 作者:陈格卫)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本案中,蒋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仍帮助刘某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在共同犯罪中,蒋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