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划伤老板汽车泄愤是犯罪吗
于某是宁波一个小老板,四十多岁的他在高新区开了家小厂,生活富足。
今年5月,于某准备出门办公,发现自家的本田车被人划得一塌糊涂。车子周围一圈全是一道道印子,后备箱和引擎盖上还被划了两个明显的叉叉,车顶上也遭了秧。
于某觉得可能是哪个熊孩子惹的祸,想要找出来也很难,只好算自己倒霉,也就没报案。车子送到修理厂后,花了近2000元补漆。回到厂门口一看,发现当时只顾着自己的车子,停在自己车子旁边的朋友的奥迪车也惨遭毒手。这让于某觉得很不好意思,于是他在工厂门口装了个监控,想要抓住那个熊孩子,好好教训一番。
果然,一个多月后,“熊孩子”又出手了,于某的车子再次被划。这次更离谱,因为当天晚上下雨,于某给车子上盖了雨篷,没想到第二天连雨篷也被人割了开来,看划痕明显是小刀之类的锐器。
于某直接调取了监控录像。哪里是什么熊孩子,是一个年轻男子,在半夜两点半左右特意来划他的车,前后花了约5分钟。
而且,“划车人的身形,看着像是前员工任某。”于某说。
任某约30岁,是本地人。锁定目标后,于某去了任某常去的网吧,找他对质。看了监控录像后,任某也不得不承认了,于某赶紧报了警。
至于他划车原因,只是因为报复。任某本来是于某工厂里的员工,当初招工的时候于某承诺给任某一天120元的工资,可是由于任某工作不积极,还没干上一个月便被于某辞退了。结算的时候按照绩效,于某只给了任某一天40元的工资,还扣下了200元钱作为房租,甚至没有给任某找房子住的时间,直接扫地出门。
任某不服气,就用了这种办法来报复。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前员工因被辞退怀恨在心 划伤老板汽车泄愤 作者:周文丹)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案中,任某为泄愤故意划伤他人轿车,其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