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冰激凌”问:口头遗嘱有效吗?
李华阳律师:《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只有在危急情况下,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所立口头遗嘱有效。危急情况一旦解除,能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