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美副教授强吻学生违法吗
10月12日,有网友发布照片,指四川美术学院副教授王小箭在吃饭时“性骚扰”两名年轻女性。四川美院党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对南都记者证实,照片中的男子是退休的教师王小箭,两名女生的身份尚不清楚。王小箭是学校退休教师,学校纪委等部门已开展核实调查,若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网传的三张照片拍摄于一间餐馆内,照片中三人围坐在饭桌前,中间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旁边各坐一位约20岁的女生。照片中的老者亲了右边女生的脸、也亲了左边女生的手。
上传照片的网友说,10日晚他和同学吃饭,看见四川美院副教授、批评家王小箭在学校外的餐馆内和这两名女生吃饭,两名女生“应该是在校学生”。他说,王小箭多次对两女性进行身体接触,女性有反抗,但王“一直没有停止”。
王小箭对记者说,这件事是一个“泛师德问题”。因他现在已经退休,不再算老师,只是仍然承担带研究生的工作;而这两个女生虽是四川美院的学生,但不 是他的研究生,不算是他的学生,他没有权力迫使她们做什么,所以跟师德无关。至于所谓的“性骚扰”,需要当事人自己才能举报。外人把拍到的照片发到网上, 不但对两位姑娘造成了伤害,还需要承担学校、女生、他的名誉损失。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川美副教授回应亲吻女学生:当时正在“哄”学生)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案中,王小箭在饭桌上,不顾两位女同学的反抗,亲吻其手和脸部并多次碰触其身体,其行为已不单单是“泛师德问题”,而是一种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两位女同学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