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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职能拿到经济赔偿吗

2014-11-04 14:11:47 作者:李华阳 6人浏览 0人评论

律法网友“飞叶”问:我与单位签了四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到期,单位想降低条件与我续约,我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离职还能拿到经济赔偿吗?

 

李华阳律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上可知,除你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你续订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你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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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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