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离婚遭拒伙同情人导演“车祸”杀亲夫法律分析
因多次提出离婚均遭丈夫拒绝,亳州市一女子孙某某伙同情夫王某某,将丈夫秘密杀害。为了掩盖罪行,孙某某将自己的脸抓伤,报警谎称自己和丈夫遭遇车祸,且丈夫是被别人打死的。不过,警方勘察现场时发现了疑点,最终,女子和情夫归案。 11月6日,二人被依法执行逮捕。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女子因离婚遭拒绝 伙同情人导演“车祸”杀亲夫 作者:余琰 彭峰)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孙某某想离婚遭拒,伙同情夫王某某秘密杀害丈夫,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二人是共犯,依法应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