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冥界”问:我三年前与单位签了五年劳动合同,现在单位想给我换个工作岗位,并以此为理由再次与我约定一个月试用期,请问单位这样做于法有据吗?
李华阳律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你单位以给你更换工作岗位为由再次与你约定试用期的行为是违法的。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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