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厚德”问:我兄嫂二人因交通事故身亡,留下9岁的儿子弥儿,兄嫂名下尚有一些小额存款,请问这些存款是否必须全部冲抵债务,能否给弥儿留下一些?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61.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继承法第三十三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清偿债务。
由此可知,作为继承人,弥儿只有9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因此,即使你兄嫂二人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弥儿保留适当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