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铁轨拍照逼停火车违法吗
昨天下午,合肥铁路公安处对外通报,11月18日晚,该处下属芜湖火车站派出所经查证,两名在铁轨拍照男子中葛某为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学生,孙某系该校已退学的学生。
经查实,11月16日,葛某、孙某路过芜湖市利民东路新兴铸管厂东面的一个下穿铁路桥时,孙某提出要到上面的铁路拍照,第一次孙某站在道心里看到火车(K101)从芜湖站方向开过来,便从道心下来站在旁边的路基上,火车停下后,孙某要葛某为其拍照片,葛某未予答应,孙某便用手机自拍了一张。第二次,孙某又跑进道心,此时开来的火车(K1395次)在离其200米距离处停车。孙某摆好姿势后,葛某用手机为其照了相。
当日17时40分许,孙某回到学校后,用手机在百度火车吧发布了《是我们的原因让火车停了吗》的帖子,并附上上述两张照片。在大量网友抨击其违法行为后,孙某意识到事情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主动删除了帖子和照片。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安徽两男子铁轨拍照逼停火车续:二人被拘留5日)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孙某、葛某铁轨拍照逼停火车,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已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受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