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谨言”问:我和我老公三年前离婚了,但我上个月发现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我老公瞒着我在另一个城市买了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他的名下,请问我现在可以请求分割该套房产吗?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该套房产系婚姻存续期间由男方购买,产权虽在男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处理,离婚后你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