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田安博诈骗战友近百万元啥后果
在互联网搜索田安博其人,“上海亚洲音乐节中国新人歌手大赛二等奖、最具潜质奖”、“北京奥运会上海文明大使”、“南京军区文工团优秀十大青年歌手第二名”、“全国主持人大赛金牌主持人”,一连串的奖项,加上对其“优秀士兵”及荣获嘉奖、三等功的网络说明,让人很难怀疑这不是一位优秀的青年军旅歌手。
1989年,田安博出生在河北邯郸鸡泽县。他从小就喜欢唱歌,但因家庭条件有限,未能接受专业的音乐训练。2007年12月,田安博应征入伍,在上海某部服役,并与临时任教新兵营的刘某、东某相识。训练结束后,田安博被分配至该部警卫排担任警卫工作,后又调至作战部门。刘某、东某则回到自己所在的启东某部继续服役。
2008年9月的一天,刘某突然接到来自上海的电话,电话那头正是田安博。此后两个月,田安博多次打电话给刘某,声称自己有门路,正在弄调动。当年11月底,刘某到上海看望战友,正好遇到田安博。田安博表示,对刘某在新兵训练时对自己的照顾很是感激,正好自己马上要调动了,就顺带帮下刘某。
对战友的“帮忙”,刘某信以为真。此后,每次田安博提出需要“活动经费”疏通关系,并承诺调动不成功会退还,刘某都如数汇钱。
2009年底,田安博即将退役。当刘某发现田安博的名字出现在退伍名单里,并没有像他所说那样留下来时,刘某便打电话追问田安博。田安博谎称自己的伯父在某干休所当政委,自己已经通过修改档案到该干休所继续服役。听到田安博“能力”如此之强,刘某担心受骗的疑虑也烟消云散。
之后,田安博又以帮助刘某调至南京军区机关招待所、湖南军区后勤部门任职需要疏通关系为名,多次骗取刘某钱款。到2013年底,刘某已经向田安博汇去九十万元,但调动的事却还未落实。此时,刘某觉得不对劲了。因田安博总是找理由推脱不退钱,最终,刘某选择向启东市公安机关报案。
刘某被骗走90万元,另一位受害人东某也被田安博以类似手段骗走6万余元。而这些骗来的钱款,几乎全被田安博用来包装自己,挥霍一空。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歌手田安博诈骗战友近百万元 获刑11年 作者:倪栋威 孙驾飞)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田安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