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男网友甩找朋友围殴对方并抢钱咋定性
10月26日,吴先生突然接到女网友吴某约其见面的邀请。此前,吴先生与吴某是通过网络相识,二人相约见过一次面,并发生了一夜情。后来,两人失去了联系。看到吴某约自己见面,吴先生当即便答应下来欣然前往。
17时许,吴先生赶到于洪区某地一树林附近来见吴某时,突然遭到了三男一女的围殴。吴先生随身携带的3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被对方抢走。随即,吴先生向于洪公安分局于洪派出所报了警,民警锁定吴某(女,25岁,锦州市黑山县人)有重大犯罪嫌疑。
11月7日15时许,民警在于洪区一家宾馆将吴某抓捕归案。经审,吴某交代对吴先生实施殴打抢劫的三男一女都是她找来的朋友。随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根某(女,25岁,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人)、张某某(男,44岁,辽宁省辽中县人)、郭某(男,35岁,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人)和杨某某(男,27岁,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抓获。
在沈阳第一看守所,犯罪嫌疑人吴某道出了实施抢劫的原因。原来,吴某与吴先生约会见面时,吴先生曾说要给她购买金项链和衣服等物品,可发生性关系后,吴先生就不承认了。另外,吴先生还以回家没钱为由向其借了300元现金一直没还。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女子被男网友甩 为报复找朋友抢劫被拘留 作者:王立军)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它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本案中,吴某出于报复心理,与根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施以暴力强行抢走他人财物,吴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