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主张我的装修费用损失?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我能否主张我的装修费用损失?

2014-12-04 17:40:37 作者:李华阳 5人浏览 0人评论

律法网友“蝗虫”问:两年前我租张某的房子开饭店,经过他的同意进行了装修,可是合同还未到期,张某严重违约导致我们合同无法履行,只能解除合同,我想请问的是,虽然合同没有约定,但我能否主张我的装修费用损失?

 

李华阳律师:《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故,因张某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你有权主张剩余租赁期内装修残值损失。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