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鸭肉切片当牛羊肉卷出售是犯罪吗
去年10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谭家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在团结村某小超市买的牛羊肉卷可能是假肉。警方赶到现场后,在该超市发现一些袋装的羊肉卷、牛肉卷的色泽一模一样。经过追查,这些假冒牛羊肉全部来自一个李姓男子。
李某被抓获后交代,他给市场送的假牛羊肉卷是和哥哥用鸭肉制作的,生产窝点就在灞桥十里铺街办高楼村幸福商城。他从市场以四五元一斤的价格买来鸭肉,直接切割成假牛羊肉卷,每个包装内仅装350克就能卖六七元。他们生产的假牛羊肉卷,主要销往城中村、批发市场、小火锅店等地,每天至少生产几十斤,多则一百余斤。随后,李某的哥哥落网。经核对,李某生产、销售假冒牛羊肉卷的销售金额为59万余元。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鸭肉切片当“牛羊肉卷”卖 男子获刑四年半)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本案中,李某与其兄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假充真,用鸭肉冒充牛羊肉进行加工、销售,销售金额达59余万元,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二人是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