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妻治病骗取医保基金30余万咋定性
韩某,台州三门本地人,有一个5岁儿子,是个厨师,一家三口的生活虽说平淡,但还是幸福满满。2011年年底,一个天大的噩耗降临这个家庭,韩某妻子郝某被查出患有白血病。第一次在医院医治就花了十几万,这么一来几乎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
2012年年初,郝某病情复发,又一次赶赴医院治疗,高额的医药费让韩某走投无路,同病房的病人建议办张杭州医保卡,这样就能报销更高额度的药费。无奈之下,韩某拨通了医院里面“代办医保”小广告里的电话,花了9500元将郝某挂为别人公司职工。
交了1000元残疾费及1500元的两个月保费,办好杭州医保卡后,支付住院费用时可以直接刷杭州医保卡,减轻了支付负担。过了一段时间后,医保卡里的钱没有了,医院收费人员要求韩某全额付款,韩某只能再联系代办医保的人,零零碎碎补交了8000元左右的保费。就这样,花了2万左右购买的杭州医保卡让韩某获得了18余万的医保基金。
但自付部分的医药费还是压得韩某一家吃不消。后来,听病友说可以拿着住院发票购买假的医疗发票,拿回三门农医保中心二次报销。为了能给妻子治病,2012年,韩某前后四次以票面金额5%的费用购买虚假医疗发票,一共报销了5万余元。
去年年初,妻子病情复发,但家里已经欠债累累,为了家里5岁的儿子能够得到更多的母爱,两人商量拿着2012年已经报销过的发票办一张2013年可以报销的医疗发票。拿回假发票以后,韩某见妻子身体好些了,自己工作又较忙,就让妻子拿去报销,最终被农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识破了骗局。
庭审时,韩某坦言,自己是为了妻子和孩子,走投无路才铤而走险,钻法律的空子骗国家的钱。而妻子也在去年8月底离世。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为妻治病钻空子 骗取医保基金30余万获刑 作者:谢盼盼)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中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不具备杭州市医疗保险条件前提下,隐瞒不具有真实劳动关系的真相,采用购买方式办理杭州医疗保险手续,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