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莫名其妙”问:我将我的房子出租给一个姓张的,我知道他是用来搞传销的,但这跟我没关系啊,我也没参加他的团伙,后来他们被抓判刑了,现在警察要拘留我罚我钱,请问警察这样做合法吗?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