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五十弦”问: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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