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和乙公司谁依法能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我公司和乙公司谁依法能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

2015-01-20 14:46:18 作者:李华阳 10人浏览 0人评论

律法网友“双飞”问:今年五月份,甲公司与我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在我们履行合同之前,甲公司又与乙公司就同一块土地签订了转让合同,也未履行。另外,不管是我公司还是乙公司,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请问我公司和乙公司谁依法能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四)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你与甲公司的合同成立在先,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