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秦某是诸城市一家公司的职员,他在用手机上网时觉得无聊,便将自己手机里保存的一张在银行门前持枪的图片发在了某贴吧里,并发出意欲抢劫银行的帖子。原来,秦某只是为了增加自己账号的人气指数,提高网络知名度,赚经验升等级。秦某说:“我在公司上班,平时喜欢上网浏览新闻,用聊天工具聊天。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一个外地贴吧中发现了这张图片,一只手拿着一把手枪,背景是银行,觉得很好玩就随便下载了保存在手机里。那天闲的无聊就想发帖涨经验。”据警方统计,截止1月17日晚上9点,已有72人回帖。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图一时好玩发帖要持枪抢银行 被行拘7天 作者:赵磊)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本案中,秦某为提高网络知名度,散布“要持枪抢银行”的谣言, 引发公众恐慌,故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受行政处罚。